財產盤點清單建立作業
建立財產盤點日期及選擇欲盤點固定資產資料,於盤點後針對有差異量的資產自行進行後續帳上處理及調整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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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財產盤點日期及選擇欲盤點固定資產資料,於盤點後針對有差異量的資產自行進行後續帳上處理及調整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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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點選[新增]鈕,逐筆新增。
2、利用[批次新增]鈕,可一次產生多筆財產清單。
3、輸入欲盤點財產資料範圍。
4、勾選本次要盤點的財產資料後,點選[確認]鈕。
5、輸入各財產的實際[盤點數量]。
盤點方式:預設為「依盤點單」;另提供「依部門」、「依保管人」、「依所在地(簡)」、「依所在地(詳)」...等方式,依選擇盤點方式為群組,產生一張或多張的財產盤點清單,並控管過濾此單據明細的財產資料。
數量盤點方式:預設為「依財產明細逐一盤點」,即於[盤點明細]表達「財產明細序號」欄位;另提供「依細項代號彙總盤點」,則以此財產的「取得數量」表達。
填表日期:請輸入實際填表日期。(允許大於「資料年度」的會計區間,EX:12/31建立盤點清單,隔年才填表)
盤點日期:指產生盤點清單的日期,[盤點明細]的「帳面數量」是抓產生當下的數量。(故需為「資料年度」的會計區間日期)
6、確認資料無誤,即可點選[儲存]鈕;並可點選[列印]開啟印出。
已盤註記:當盤點完成並回填盤點數量後,可手動將此欄位為勾選,搭配預覽前勾選「已盤點不列印」,以利過濾欲盤點之資料。
條碼編號:唯讀欄位;於新增、批次新增時,自動依取得「條碼編號」顯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