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次銷項發票開立作業

提供設定區間內尚未開立電子發票或手開二聯式、三聯式發票的【銷貨單】、【叫修還回單】、【出貨通知單】,且若有退回或折讓的「憑證處理方式」為"發票減項"之資料,採淨額方式批次開立電子發票。

【操作說明】

1、請選擇欲開立發票的[資料來源],下拉選單可選"銷貨單/叫修還回單"或貿易的"出貨通知單"。

  • 資料來源:提供下拉選單,選擇開立發票的資料來源為國內“銷貨單/叫修還回單(預設)”、或取出口貿易的“出貨通知單”;當出口貿易流程為“1:銷售確認書->出貨通知單->帳款”時,才會顯示“出貨通知單”選項,否則隱藏。

  • 出貨通知單出貨發票開立,單價金額取:當資料來源選擇“出貨通知單”才開放此選項;提供下拉選單,可設定【出貨通知單】開立發票的「單價」為“Invoice價(預設)”、或“Under Value價”。

勾選「批次結帳」時,「來源日期」判斷為批次結帳的「帳款日期」;未勾,是指銷貨單據的日期。

2~3、設定欲開立發票的課稅別、發票類別、年月、客戶的過濾條件後,點選〔下一步〕。

4、依上述條件帶出符合的資料,請勾選此次欲批次開立發票的銷貨、銷退折明細,完成即按〔下一步〕。

5~6、設定發票彙總開立方式

  • 發票彙總條件:提供設定批次開立發票的「發票日期」判斷。

    • 來源日期:提供「系統日期」、「指定日期」、「最大來源日期」...等選項,若未設定,預設以「系統日期」進行彙總。

    • 來源單號:勾選,即以相同單號進行合併。

    • 帳款單號:當[步驟一]有勾選「批次結帳」時,預設勾選依「帳款單號」彙總開立發票。

  • 明細彙總條件:請依實際需求設定。

  • 預設值設定:當「課稅別」為零稅率時,開放輸入。

  • 整批開立:當「明細彙總條件」為整批開立時,開放輸入。

7~8、請輸入欲開立給號的「發票組別」,且可依實際需求調整是否列印紙本發票、捐贈、或使用載具;確認明細、金額無誤後,即可點選〔開立發票〕。

  • 機關團體:判斷該筆發票若為「應稅內含+電子發票」條件時才開放勾選;抓取【客戶】檔的設定。

  • 第三方平台/補登發票:唯讀欄位,若選擇第三方平台專用的發票組別,即自動勾選註記。

9、開立完成提供清單可供查看,並可點選〔列印發票〕印出發票。

當[發票類別]為二聯式三聯式手開發票,於「發票組別」只顯示發票資料設定作業的「發票類別」為二聯式(三聯式)、且沒有勾選第三方平台專用]資料,才提供選取。

當[發票類別]為二聯式三聯式手開發票,不提供列印發票功能。

會依發票參數設定設定判斷,若有勾選「允許開立未來發票」則批次銷項發票開立允許開立「發票日期」>「系統日期」的未來發票;若沒有勾選「允許開立未來發票」(系統預設值),則發票日期>系統日期,會提示訊息、且不可儲存。

配合電子發票逾期罰則,於步驟5~6、設定發票彙總開立方式[發票彙總條件]時,勾選「來源日期」、且選項選擇“指定日期”、“來源日期”、“最大來源日期”,判斷小於「系統日期」會在步驟7~8、的畫面右上角提示“請注意!發票日期已經小於系統日期,依財政部規定,逾期上傳發票資料將會有罰則”訊息,但仍可開立給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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