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示設定
提供智慧“警示通知”功能與CERP營運資料運作結合,可透過手機“簡訊通知”、寄發“EMAIL通知”或登入CERP直接於首頁的[信息中心]看板表達“警示消息”及時提醒您公司經營管理的相關警訊參考,讓您輕鬆掌握公司營運狀況進行指揮調度決策應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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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定警示事件通知多久執行一次。
利用〔新增〕鈕,
選擇「類別」為"警示通知"、選擇欲「警示項目」系統提供下拉選單22項警示通知功能。
自行輸入此警示項目的「警示代號」、「警示名稱」。
依[執行設定]選擇執行警示通知的頻次(每日、每週、或每月),執行方式(指定時間、時段內循環執行),以及警示通知執行時欲通知的收件人EMAIL。
設定警示項目(事件)通知對象、通知方式;系統提供“消息通知、EMAIL通知、簡訊通知”三種警示通知方式,可以複選。
通知對象:可選取【帳號】設定資料顯示。
消息通知:勾選,表示此警示項目(事件),可在[首頁]的「警示消息」顯示通知。
EMAIL通知:勾選,表示此警示項目(事件),要寄送給「EMAIL郵箱」通知收件者。
簡訊通知:勾選,表示此警示項目(事件),要以簡訊發送到「手機號碼」方式通知。
設定警示事件通知的訊息內容判斷條件、資料範圍、排序方式。
設定警示項目(事件)的「消息格式」、「簡訊格式」通知格式。
通知內容設定:提供簡訊通知內容的發送字數設定、Email寄送內容設定。
簡訊字數:目前系統是向簡訊內容整合給廠商訊航科技進行簡訊發送,預設每70個中文字 視為一通簡訊,不開放修改。
超過字數設定:當發送「簡訊字數」超過70個中文字時,可選擇分次發送(多通)、截斷(發送1通,超過自動截斷)、不發送(超過70個中文字時,此通簡訊就取消不發 送);為避免簡訊內容過長導致簡訊發送通數過多,系統預設為“截斷”。
同一警示通知僅發送前_筆:為避免警示通知內容較多,造成簡訊發送費用過高,可在此設定同一警示簡訊通知只發送前幾通。
啟用:點選,會變為禁用;可將此項警示代號設定為啟用或禁用狀態。
執行:依目前設定的警示項目內容立即執行,發送警示通知及更新日誌記錄。
日誌:配合日期設定區間,可查看“ 開始、正常、錯誤、結束”類別型態,自動排程執行的歷程記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