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指定「發票年月」區間條件,列出發票作廢明細、空白未開立發票明細清單。
註1:作廢發票的「發票金額」,是判斷來源銷項發票開立作業是否有輸入統一編號,若沒有則以含稅金額表達,「發票稅額」同步以0顯示。 註2:若客戶為「機關團體」類型,則「發票稅額」固定為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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